中山催债公司成功调解了一起古稀老人打架斗殴引起的刑事案件。在现场,犯罪嫌疑人家属代为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家属的谅解,双方矛盾得以化解。
2025年6月24日,桂阳县院受理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张某某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在本案中,张某某与被害人李某某因打牌欠钱一事发生争执进而引发肢体冲突,两人在推搡拉扯过程中,张某某造成李某某受伤,经鉴定,李某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公安机关将此案提请桂阳县院审查逮捕时,双方矛盾并未化解。
承办检察官陈卫东在办理本案过程中,了解到双方均系年事已高的老人,且都因此事受伤,身体状况不太好,如果本案不能得到妥善处理,可能会使双方的矛盾更加激化。检察官秉持“小案不小办”“主动为民化解矛盾”的理念,在案件受理后,立即阅卷审查案情并提审嫌疑人张某某,张某某表示:“我当时不应该出手打人,我愿意认罪认罚,但我现在的赔偿能力实在达不到对方要求赔偿的数额。”
提审后,检察官电话联系双方家属,了解嫌疑人的家庭状况、赔偿能力以及被害方的诉求,在了解双方情况后,思考怎样做才能平衡双方的分歧。经过多次电话沟通,检察官建议嫌疑人家属登门赔礼道歉,主动了解被害人的诉求,电话中检察官倾听了被害人的意见,从“情、理、法”角度向被害人家属耐心普法,温情劝说。
为了更好化解矛盾,检察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家属到派出所进行调解。“矛盾就像打结的绳子,耐心解总能解开。”调解现场检察官结合案情与双方再次促膝长谈,释法说理,双方家属都比较通情达理,认为两位老人都有各自的错误,因小事伤了之间的情谊并不值当,还是想以和为贵,最终双方解开心结,均表示相信检察机关会公正处理,于是当场签订和解协议,握手言和。
在成功化解双方矛盾后,检察官陈卫东回归到案件本身的处理,因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没有违法犯罪前科,且达成了刑事和解,不具有社会危险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对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作出相对不捕的决定。
让法律有温情,让办案有温度,检察官的调解劝和,让案件与两位老人之间的纠纷得到合理解决。法律虽然严厉,但绝不冰冷,情与法之间的融合,才更能体现对公平正义的坚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