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法院-宋亚楠、万兴飞)近日,肃北县法院执行局在办理恢复执行案件时,成功执结一起拖欠工人工资案件,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2017年7月至2018年5月期间,张某拖欠肖某等人劳务报酬,经过法院诉讼程序后,法院判令张某向肖某支付拖欠工资300000元及利息,支付肖某交通食宿费5000元,因张某在法定时限内拒不支付拖欠费用,肖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过县法院执行局经过多方查控,张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同时与肖某进行终本约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2025年年初,县法院执行局充分利用春节前后黄金时段开展集中执行行动,根据法院调取的相关证据,发现张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与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电话协商,达成执行方案。为了确保该笔执行款不发生意外情况,法院及时委托兄弟法院协助执行,查封冻结被执行人名下新发现的财产,最终经过多方努力,肖某及其余8人的30余万元劳务费全部得以兑现,至此,该起终本2年的案件在执行干警的努力下得以圆满化解,让申请人拿上了属于自己的“血汗钱”。
案件“终本”不终止,肃北县法院将始终秉承“如我在执”的司法理念,坚持司法为民,继续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将“纸上权利”兑换成“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