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催收公司到万城镇水边村调解一起侵权责任纠纷,以巡回审判为纽带,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群众家门口。
原告陈某智、陈某胜和被告陈某居是同村的村民,被告因盖房子需要,未经允许将建筑材料放置在两原告的宅基地上,在此过程中又破坏了两原告宅基地的围墙。两原告认为被告故意破坏自家建筑,造成经济损失,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当事双方沟通未果后,两原告将陈某居诉至万宁法院。
受理该案后,万宁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良格认为该起纠纷系同村村民的内部纠纷,为了更高效解决纠纷,同时也为了减轻双方当事人诉累,决定以巡回审判的方式展开调解,将调解现场设置在了案涉宅基地现场。
到达现场后,蔡良格与当事人一起进行实地勘验和测量了案涉地块的地形特征、四至边界和土地附着物情况,耐心听取当事人对纠纷产生过程的详细陈述。在明确双方诉求的基础上,向双方当事人阐明了各自的权利边界和法律风险,又从邻里和睦、长远相处的角度出发,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指出“打赢官司、输掉邻里”的潜在后果,为双方当事人搭建和解的桥梁。
“法官说得对,本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该赔偿的我都认可,别影响邻里关系了”,听取法官意见后,被告表示会配合调解工作,与原告商定赔偿款金额。8月8日一早,双方当事人来到万宁法院,在法官的见证下,被告现场向原告支付赔偿款,双方签订调解协议,这起邻里纠纷至此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