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月,李四以购买经济适用房为由,向朋友王五借款人民币2万元,并约定半年内归还。王五遂将手头的2万元现金借给李四。之后,李四违约,逾期未归还其所借款项。
王五了解到:这半年间,李四已通过生效的离婚协议书,将其名下全部财产均归其前妻所有。王五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及其前妻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因王五无法证明其出借给李四的款项用于李四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最终,法院没有认定该笔借款为夫妻共同债务,仅判决李四承担还款责任。
法律分析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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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般需符合“共债共签”“事后追认”“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这三种情况之一。
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原则上不作为共同债务。债权人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举证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如果债权人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在此,提醒大家: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在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时,可以要求借款人及其配偶共同签名,以便在借款人逾期还款时,出借人可以主张借款人夫妻共同还款,以防借款人通过转移财产来规避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