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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收债公司成功办结一起二次离婚诉讼,原告当庭履行12000元经济补偿义务

阅读数:21 时间:2026-03-20 来源:中山讨债公司 官网:https://zhs.hflmwl.com/

婚姻家庭纠纷,往往情与法交织,理与利纠缠。近日,文山市法院平坝法庭巧用柔性调解,成功办结一起二次离婚诉讼,承办法官聚焦双方当事人实质诉求,不仅促成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更推动原告当庭履行12000元经济补偿义务,以“调解+当场履行”的闭环模式,实现“既定分、更止争”,让司法温度直抵人心。


再上公堂:一纸诉状背后的“难解心结”


李某与钱某2013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名子女,原本安稳的小家,却因生活琐事摩擦不断,感情裂痕逐年加深。2024年,李某首次起诉离婚,经法庭耐心劝解,李某撤回诉讼,法庭仍期盼双方重修于好。


然而,时隔一年有余,破碎的感情未能弥合。李某再次走进法庭,坚决要求解除婚姻关系。二次起诉的背后,是当事人的疲惫,更是基层法庭必须直面的治理难题。


情法相融:“穿透式调解”既断是非、更护成长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迅速厘清症结: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符合离婚法定条件。但若简单判决离婚,后续的抚养费支付、探视权行使可能引发“案生案”,更可能让两个未成年孩子陷入长久的亲情撕裂。


为此,法庭启动“穿透式调解”机制。法官的目光没有停留在“离不离”上,而是投向“怎么离得好”——聚焦子女抚养方案的可执行性,聚焦经济补偿的即时性。


调解时,法官坚持情理法相融:一方面释明法律规定,明确子女抚养、经济补偿的法律依据;另一方面引导双方换位思考,多顾及孩子的健康成长。经过法官的耐心沟通、反复协调,双方分歧逐步缩小,最终达成“自愿解除婚姻关系,两人各抚养一名子女,李某支付钱某经济补偿金12000元”的协议。


当庭给付:既断“当下事”、更绝“后顾忧”


为防止“调解空转”、杜绝“纸上权利”,法官紧盯履行环节,主动督促原告兑现承诺。在法官的见证下,李某当场向钱某支付12000元。这一刻,不仅案件画上了句号,更让双方放下过往恩怨,平稳开启新生活。


标题:中山收债公司成功办结一起二次离婚诉讼,原告当庭履行12000元经济补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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