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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场履行了6万元赔偿款

阅读数:25 时间:2026-04-27 来源:中山讨债公司 官网:https://zhs.hflmwl.com/

“谢谢法官帮我争取了时间,我一定想办法尽快还清。”被告红着眼眶说道。”能这么快拿到一部分钱,我心里也好受多了。”原告也露出了久违的笑容。近日,中山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最终放下对立情绪,达成赔偿协议,被告当场履行了6万元赔偿款。


2024年某日,被告王某某驾驶两轮电动车与原告孙某某发生碰撞,导致原告受伤、车辆受损。经交警部门认定,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然而,被告的电动车未购买任何保险,赔偿责任需由个人全额承担。原告多次催讨赔偿无果,一气之下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发现双方对事故经过争议不大,但在赔偿数额上分歧明显。原告要求的赔偿金额较高,而被告家庭经济困难,靠打零工维持生计,根本无力一次性支付高额赔偿。若一判了之,被告无力履行,原告也难以拿到赔偿款,矛盾只会越积越深。


法官没有急于排期开庭,而是分别与双方电话沟通,了解各自的实际困难和真实想法。原告气愤地说:“我受伤躺了几个月,医药费花了好几万,对方连句道歉都没有。”被告也很委屈:“我不是不想赔,是真拿不出那么多钱,我一个月才挣两三千块。”了解到双方的“心结”后,法官开始想办法为双方“顺气”、解“心结”。法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法院调解室,面对面坐下来,心平气和地算了一笔账:判决的赔偿数额虽然更高,但被告无力支付,原告最终可能面临“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而调解适当降低数额,被告尽力先拿出一部分,原告能更快拿到钱用于后续治疗,对双方都是更现实的选择。


经过法官反复释法说理,前后历时两周,双方终于达成一致:被告分期支付赔偿款,并当场先履行6万元。调解室里,紧张的气氛终于松弛下来,双方在协议上签字确认,一场纠纷就此平息。


标题:中山讨债公司成功调解一起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告当场履行了6万元赔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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