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催债公司成功化解一起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案件,当事人当场通过现金一次性履行款项。
装修尾款引争议,诉讼之路一波三折
张某承包装修某茶府,完工后因装修款迟迟未能收回,将茶府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茶府支付张某50000元及资金占用利息。一审判决后,茶府不服提起上诉。案件到了二审阶段,承办法官梳理案情时注意到,案涉款项是张某准备用于发放农民工的工资,若不能妥善解决,不仅影响张某个人,更关系到多名农民工的切身利益。张某也迫切希望纠纷快速妥善解决,不愿陷入漫长的诉讼程序,存在较强调解意愿。
考虑到案件历经多次诉讼,双方矛盾较深,为实质性化解矛盾,避免纠纷持续拉锯,法官决定联动本院银龄调解员共同开展调解工作,将调解作为化解纠纷的优先路径。银龄调解员拥有丰富社会阅历与群众工作经验,深谙民商事案件当事人的心理特点。
调解过程中,法官和银龄调解员密切配合,反复与双方沟通。承办法官厘清案件争议焦点,银龄调解员耐心开展释法明理、情理疏导:一方面向茶府分析诉讼风险、时间与经济成本;另一方面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向张某传递茶府的意见,围绕金额开展多轮磋商。
“情、理、法”相结合,是银龄调解员的工作法宝。他们凭借数十年积累的法律知识和人生阅历,将严谨的法律条文转化为当事人听得懂的“家常话”,精准找到矛盾症结。经过银龄调解员一次次打电话、一回回约见面,在法理与情理之间寻找双方利益的“最大公约数”。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反复协商,双方最终就付款金额达成一致意见,由茶府一次性向张某支付款项48000元。
调解协议达成当天,考虑到不少务工人员不习惯使用银行卡,张某需以现金发放工人工资的实际情况,在法官和银龄调解员的见证下,茶府将48000元现金一次性交付给张某,款项即时兑现,双方之间的装修合同纠纷彻底了结。